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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田轩提私募基金税收优化建议

ETF炼金师 | 2025-03-04 20:23:16

  在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田轩提出了多项涉及基金领域的重要建议,旨在优化私募基金的税收政策,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首先,田轩强调了当前我国私募基金税收制度的不足,指出其在法律法规、征管信息和税负公平性等方面的缺陷,限制了创投行业的良性发展。在此背景下,他建议统筹公募基金与私募基金的税收政策,给予二者同等的优惠待遇,以提升行业的吸引力。同时,他呼吁设立私募税收优惠专项基金,对于投资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的私募基金,提供税收返还或奖励,从而增强税收优惠的精准性与力度。

  田轩还提到,由于税收征管中的信息不对称,建议建立税务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以加强协作。通过有效的信息共享,税务部门能够更为精准地实施税收征管及优惠政策,而金融监管部门则能够协助防范利用税收优惠进行的违规套利行为,确保政策实施的有效性与公平性。此外,他提到应允许创投基金自行申报亏损项目资料,并通过税务主管部门抽查或中介机构鉴证的方式确认损失,以减轻高风险投资所带来的财务压力。

  在所得税征收管理方面,田轩建议应进一步优化核算方式,对个人及居民企业参与创投基金投资时,仅对超出出资额的部分缴税,以避免因前期亏损导致的税负不合理问题。同时,他提到可参考国际惯例,按投资期限实行差别税率,鼓励长期投资,助推创新创业战略。此外,针对基金类型变更登记流程,建议相关部门简化手续,协调税务部门不追溯历史,预留时间完成备案变更,以化解潜在的矛盾及风险。

  在增值税征收管理方面,田轩建议借鉴国际经验,明确创投企业减持未上市公司股权后在二级市场卖出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进而取消当前不合理的税负。他同时指出,应纠正对管理人业绩奖励的错误认定,将其视为利润分配而非管理费收入,从而减轻管理人作为基金投资者的税收负担。

  通过以上建议的实施,田轩认为能够有效优化私募基金的税收制度,推动创投行业实现长期价值投资的良性发展,进而助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持。

  此外,他还提出完善风险投资回购及对赌协议的相关制度,指出风险投资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企业发展方面的重要性。然而,近年来对赌及回购条款的过度使用问题逐渐凸显,影响了创业企业的健康发展。为此,田轩建议加强司法环节的规范与引导,明确公司回购股份的条件和程序,纠正对回购权的错误理解。

  进一步,他认为完善对赌协议的规范监管和理性引导机制至关重要,明确对赌协议的法律效力,细化投资方与目标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加强市场监管,保护创业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他建议拓宽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减少对单一IPO退出方式的依赖,鼓励发展并购市场,以降低因退出渠道不畅而导致的对赌协议滥用问题。

  田轩还指出,尽快推进商自然人个人破产法的立法工作,强调这一法案对于保护创新创业和企业家精神的重要性。他建议明确立法目标,以保护“诚实而不幸”的商自然人为核心,为其提供债务豁免机制,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此外,他建议推动金融法立法融入金融伦理理念,以解决金融学科教育体系在金融伦理治理方面的短板。田轩认为应完善金融立法,设立金融伦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修订相关实施办法,以明确金融机构的伦理责任,提升金融伦理教育的普及程度。

  最后,田轩指出,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财务造假和欺诈发行问题已成为重大隐患,建议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对财务造假和欺诈发行的处罚力度,并优化监管体系,强化跨部门协作,以提升监管效率,最终保障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