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私募基金重大事项变更的相关规定
2. 私募基金重大事项变更时限及条件
3. 私募基金重大事项变更申请材料
4. 私募基金重大事项变更办理程序
01 私募基金重大事项变更的相关规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以下情况下必须履行变更手续,并应在变更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告:
1. 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存续期限、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收益分配原则、基金费用等重要事项的变更;
2. 私募基金类型的变更;
3. 私募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的变更;
4. 负责份额登记、估值、信息技术服务等业务的基金服务机构的变更;
5. 其他影响基金运行及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变更。
02 私募基金重大事项变更时限及条件
1. 私募基金管理人需在变更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申请;
2.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在接到完整的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申请变更需符合以下条件:
1. 私募基金管理人已完成登记并正常运营;
2. 私募投资基金已获得备案;
3. 提交的变更申请材料齐备且形式合规;
4.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自律规则的要求。
03 私募基金重大事项变更申请材料
1. 管理人变更相关材料包括:
- 新签署的备案承诺函;
- 变更管理人的协议或决议文件;
- 原合同解除的法律文件(如适用);
- 新签订的基金合同或委托管理协议;
- 基金托管人意见及变更理由说明函;
- 如涉及合伙型基金的GP份额转让,还需提供相关转让协议及工商公示信息;
- 其他法律及公证文件(如适用)。
2. 基金展期需提交补充协议及工商公示信息截图(若适用);
3. 托管人变更则需提供托管协议或其他保障措施的协议。
4. 对于涉及结构化安排变更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需新签署相关合同与决议文件。
04 私募基金重大事项变更办理程序
一般办理程序包括申请、核查、退回补正、办结及结果公示。
1. 申请阶段:私募基金管理人需通过AMBERS系统填报相关信息,上传变更材料。
2. 核查阶段:基金业协会将对材料的齐备性与合规性进行审核。
3. 退回补正:如发现问题,协会将反馈修正意见,管理人需按照要求进行补充与修正。
4. 办结阶段:协会将对申请作出审核意见,确认变更是否通过。
5. 结果公示:变更结果将在协会官网进行公示,管理人可查询申请状态。
在变更过程中,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需保持与协会的密切沟通,确保所有材料的准确性与合规性,以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及市场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