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监会安徽监管局消息,安徽证监局于2025年4月24日对黄山振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其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经查实,黄山振邦私募基金存在多项违规行为:一是在微信公众号及公司年会违规展示基金产品收益率,且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存在缺陷;二是未有效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三是在募资过程中存在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行为;四是在投资决策和内部控制环节未尽勤勉审慎义务。上述行为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法规,安徽证监局依法作出责令改正决定。公司可在收到决定书后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及诉讼期间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