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监会安徽监管局消息,安徽证监局近日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对芜湖善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该机构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多项违规情形。
经查,芜湖善实私募基金主要存在以下六方面问题:一是内部管理不规范,财务状况不佳,专职员工少于5人;二是未按规定及时填报并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信息、所管理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三是合规风控负责人从事投资管理业务;四是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形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是未按规定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六是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未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安徽证监局作出责令改正的决定。芜湖善实私募基金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该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根据决定书内容,如果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原文:关于对芜湖善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来源:证监会安徽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