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监会厦门监管局消息,厦门证监局近日对厦门诺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因其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
经查,该公司存在基金为被投企业提供借款超过规定期限和比例的情况,违反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条款。
依据相关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该公司被要求切实进行整改,具体包括:
1.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2. 强化投资行为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
3. 加大借款清收力度,及时收回超期限借款。
该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厦门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证监局将持续关注其整改情况并进行跟踪监管。若对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原文:厦门证监局关于对厦门诺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来源:证监会厦门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