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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资深金融家张忻良:深度解读《54号文》下的国资私募新生态

江南时报 | 2026-06-15 16:13:16

  受访嘉宾:张忻良~资深金融专家、私募股权行业观察员

  采访时间:2026年6月15日

  【编者按】随着《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配套文件《54号文》正式落地,国资央企参与私募基金投资的监管框架迎来系统性重塑。新规以问题为导向,补齐行业长期存在的规章碎片化、监管多头化、治理零散化等短板,标志着国资私募行业彻底告别“粗放扩张、柔性监管”发展阶段,全面迈入“合规立身、科创赋能、坚守长期主义”的高质量发展新时期。近日,特邀资深金融家(国务院国资委商业信用中心首席金融学家)张忻良,围绕新规对国资私募的约束引导、民营机构发展机遇、监管模式优化、行业创新方向以及境外先进经验借鉴等话题,展开深度解读。

  主持人:张老师您好,感谢您接受我们的专访。近期证监会主席吴清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相关会议上,多次强调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能谈谈您如何看待监管层对于私募基金行业,特别是国资系私募基金的重视程度?

  张忻良:大家好。结合当前行业现状以及《54号文》出台背景来看,吴清主席的系列讲话,为整个私募基金行业划定了发展主线,也传递出三层核心导向。

  首先是回归行业本源,坚守服务实体定位。讲话明确要求全行业严格落实《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规则,推动行业发展理念、经营模式全面转型升级。国资私募基金依托国有资本信用与资金优势,在行业内体量庞大、影响力深远,监管层重点强调国资私募正本清源,就是要杜绝以往部分机构短线炒作、跟风逐利、资金空转等乱象,引导国有资本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实体经济与科技创新领域,让私募基金真正发挥资本赋能产业的核心作用。

  其次是压实主体责任,筑牢风险防控底线。会议着重点名违规募集、资金挪用、自融自投、利益输送以及违规代持、通道业务等行业顽疾,要求全行业加速整改。国有资产兼具经济属性与公共属性,保值增值是基本底线。监管层高度重视国资私募风控建设,就是要从制度、流程、系统多维度堵塞风险漏洞,通过穿透式监管、全流程留痕管理,守住国有资产安全红线,这也是此次行业规范整顿的核心落脚点。

  最后是倡导长期主义,鼓励专业创新发展。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天然具备长周期属性,会议鼓励行业坚持长期主义与专业主义,发挥资本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这与《54号文》的监管导向高度契合,严监管并非限制行业发展,而是剔除行业糟粕,为合规经营、深耕主业的机构营造稳定环境,让专业机构敢于布局长期项目,打造服务科创企业的“耐心资本”。

  综合来看,监管层的表态与《54号文》落地形成政策合力,意味着国资私募野蛮生长的时代彻底终结,合规经营、专业运作、赋能实体,将成为行业未来发展的硬性标准。

  主持人:作为重塑国资私募生态的核心文件,《54号文》备受行业关注。结合过往国资及国资控股私募基金的发展现状,您认为新规主要从哪些方面进行规范,又为行业未来发展指明了怎样的方向?

  张忻良:《54号文》并非零散的政策修补,而是针对国资私募基金全生命周期推出的系统性监管规则,坚持“规范为先、发展为要”的原则,直面行业过往积累的各类问题,从设立、投向、治理、考核四大维度完成全面重塑。

  第一,严控基金设立,清理低效存量。过去一段时间,部分地方、国有企业盲目跟风设立私募基金,出现基金数量泛滥、定位模糊、运作低效、僵尸基金占比偏高等问题。对此,新规明确要求坚决遏制滥设国资基金,推动存量低效基金整合重组,同时严格限制县级单位新设国资基金。这一要求从源头把控规模,倒逼国资基金摒弃“重数量、轻质量”的粗放模式,每一支基金的设立都必须经过必要性、合理性论证,聚焦自身主业,实现减量提质。

  第二,约束资金投向,锚定主业与战略。新规划定清晰红线,要求国资私募基金严格遵循设立初衷,资金投向必须紧密贴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规划以及出资国企的主营业务。以往部分国资基金脱离主业、跨界投资、追逐热点的行为将被严格管控。未来,国资基金的价值评判标准不再单一依靠财务收益,产业带动能力、科创扶持成效、国有资本杠杆放大作用,将成为核心考核指标,引导资本精准流向实体经济重点领域。

  第三,强化穿透治理,完善全流程管控。以往部分国资基金存在“重设立、轻管理”的问题,内部治理松散、底层资产管控缺失,甚至异化为违规通道,滋生各类风险。《54号文》要求国有企业搭建全流程信息化管理体系,对基金底层项目、资产、资金实施穿透式监管。从募资、投资、投后管理到退出清算,全环节实现可追溯、可核查,把权力置于监管之下,从治理结构上防范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风险。

  第四,优化考核机制,匹配行业长周期特性。股权投资周期长、见效慢,传统短期绩效考核模式,容易迫使管理人追求短期收益,偏离长期价值投资路线。新规提出建立以长期业绩、功能价值为核心的激励约束体系,贴合私募行业运营规律。科学的考核机制,不仅能够稳定管理团队心态,留住专业人才,更能让国资基金沉下心布局长周期项目,真正践行长期价值投资理念。

  短期来看,新规会让部分不合规、管理薄弱的国资基金面临整改压力;但从长远发展分析,这是行业转型升级的必经之路。经过本轮规范整治,国资私募基金将彻底厘清发展路径,成为服务国家战略、助力产业升级的核心金融力量。

  主持人:新规主要针对国资系私募基金作出规范,那么以民营股东为主体的私募投资管理人,将迎来怎样的发展环境?在您看来,民营管理人存在哪些新的发展机遇?

  张忻良:市场上有一种观点认为,针对国资私募的强监管会挤压民营管理人的生存空间,我并不认同。恰恰相反,《54号文》落地之后,合规化、专业化的民营管理人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行业也将迎来新一轮洗牌。

  首先,国资合规升级,催生专业管理人刚需。新规彻底斩断了以往“国资出资、民营代持、灰色运作”的违规合作模式,国资出资方为满足监管要求、规避合规风险,会更加注重合作机构的资质、风控能力与运营规范性。治理健全、风控完善、业绩扎实的民营管理人,会成为国资LP的首选合作对象,国资与民资联合设立混合所有制基金的合作场景将持续增多,优质民营机构将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

  其次,分工更加清晰,民营机构专业优势凸显。国资企业普遍在资金、信用、产业资源层面具备优势,但部分机构市场化决策效率不足、早期风险承受能力较弱。而民营管理人机制灵活、决策高效、激励市场化,在硬科技、初创企业等早期投资领域经验丰富。新规引导资金流向科创、实体领域,正好匹配民营管理人的传统优势。双方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将成为未来主流合作模式。

  最后,行业出清加速,优质机构抢占市场份额。监管趋严之下,单纯依靠人脉关系、缺乏核心投研能力、合规意识淡薄的小型民营管理人,生存空间会持续收窄。而坚持合规经营、深耕细分赛道、具备投后赋能能力的民营机构,将借助行业洗牌整合市场资源,提升行业地位与市场占有率。

  当然,机遇伴随挑战。未来国资LP对民营管理人的尽调会更加全面严苛,信息披露、合规运作、风险管控将成为合作的基本门槛。民营机构必须主动对标监管要求,补齐合规短板,强化专业能力,才能牢牢把握行业机遇。

  主持人:您提出,建议中央及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以借鉴融资担保机构的审批、管理、运营以及退出机制来完善私募基金监管,请问您提出这一建议的核心考量是什么?

  张忻良:提出这一建议,核心是希望私募基金行业能够搭建全生命周期闭环监管体系。融资担保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完整的监管模式,覆盖准入、日常监管、风险处置、市场退出全链条,这套经验非常值得私募基金行业参考。

  第一,借鉴严格准入与名单制管理模式。融资担保行业对机构设立、股东资质、实缴资本、高管从业资格都设置了硬性门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更是实行常态化名单管理、动态调整。私募基金尤其是国资背景机构,可以参照该模式,抬高准入门槛,建立管理人、出资方白名单制度,从源头筛选优质主体,提前规避先天风险。

  第二,推行分类分级监管,实施差异化管控。融资担保机构会根据经营状况、风险等级、合规水平进行评级,监管部门针对不同等级机构采取差异化检查、业务限制、政策扶持等措施。私募基金行业同样可以建立评级体系,结合合规情况、风控能力、服务实体成效划分等级,对高评级机构简化检查、给予政策支持,对风险偏高的机构加大监管频次、限制业务范围,提升监管精准度。

  第三,健全市场化退出与风险处置机制。融资担保行业拥有完善的整改、约谈、业务限制、牌照吊销等退出路径,对于经营不善、风险突出的机构,能够及时推动重组、清算、退出,避免风险持续蔓延。当前私募基金行业仍存在部分僵尸基金、低效机构长期滞留市场的问题,占用监管资源、积累潜在风险。参照融资担保行业的退出机制,能够让低效、违规机构有序出清,净化行业生态。

  总而言之,私募基金监管不能只停留在政策发文、口头要求层面,要像融资担保行业一样,构建“事前准入、事中管控、事后出清”的完整闭环,既守住风险底线,也为合规经营机构营造公平稳定的发展环境。

  主持人:结合《54号文》整体内容,请您解读一下,新规为整个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带来了哪些创新发展机会?

  张忻良:每一次重大监管变革,都会重构行业格局,催生全新的市场机会。《54号文》在划定合规底线的同时,也为行业创新打开了空间,机会主要集中在三大方向。

  其一,合规风控与数字化服务迎来蓝海市场。新规对穿透式监管、信息化系统、信息披露、台账管理提出硬性要求。不少地方国资基金、中小基金机构,自身数字化能力、合规团队配置不足,难以独立满足监管标准。这就带动了基金管理系统开发、合规咨询、数据监测、第三方投后运维、信息披露服务等配套产业发展,专业化第三方服务机构将迎来快速增长期。

  其二,细分实体赛道成为投资创新主战场。新规引导资本脱离纯金融套利领域,聚焦国家战略产业、实体经济、科技创新赛道。半导体、高端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现代农业等实体产业,成为私募基金布局的核心方向。深耕实体细分领域、具备产业研究与资源整合能力的基金,将获得政策、资金双重倾斜,赛道专业化、投资精细化成为行业创新主流。

  其三,合作模式创新,混合所有制基金迎来发展热潮。新规厘清了国资、民资合作的合规边界,打消了双方合作的合规顾虑。“国资提供资金与信用、民营管理人负责专业投研与运营”的混合所有制基金模式,将不断迭代创新。双方可以在治理结构、收益分配、激励机制、投后协同等方面探索市场化合作方案,融合两类资本的优势,打造全新的基金运作模式。

  监管的本质不是束缚创新,而是规范创新。《54号文》为行业划定了清晰的合规跑道,让各类市场主体在规则之内大胆探索、良性竞争,推动行业创新朝着服务实体、创造价值的方向稳步前行。

  主持人:您还提到,可以学习英国、美国以及中国香港地区私募基金的监管经验,建立行业创新容错机制,具体有哪些先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张忻良:美英以及中国香港地区私募基金市场发展时间长、体系成熟,在“严监管”和“促创新”之间找到了良好平衡,其创新机制与容错制度,非常值得国内行业参考借鉴,核心有三点经验。

  第一,设置合规“安全港”规则,明确边界、降低合规成本。以香港有限合伙基金、英国RAIF基金为代表,当地监管部门出台了清晰的“安全港”条款,明确投资者、管理人的行为边界,界定哪些运营行为属于合规范畴,打消机构因规则模糊产生的经营顾虑。这种模式既保护了投资人合法权益,也给予基金运作足够的灵活度。国内可以结合行业现状,细化合规细则,明确容错边界,减少机构无谓的合规负担。

  第二,出台配套政策,扶持长期创新资本。美英等国家为鼓励长期股权投资、支持初创企业创新,推出了差异化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投资周期越长、投向科创领域比例越高,享受的政策红利越多。这类政策能够有效引导资本做“耐心资本”,契合我们当下鼓励长期投资、支持科创发展的导向。未来国内可以逐步完善配套财税政策,用市场化手段引导资本深耕长期项目。

  第三,运用监管科技,实现智慧监管与柔性容错。境外成熟市场普遍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监管科技,对基金资金流向、投资行为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实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同时,对于首次轻微违规、主动整改的机构,采取约谈、警示为主的柔性监管方式,实行容错纠错。国内也应加快监管数字化建设,用科技提升监管效率,推行包容审慎的监管模式,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为行业创新留出试错空间。

  借鉴境外经验绝非照搬照抄,而是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发展阶段、国资特色、监管体系取其精华。最终目标是构建“监管有力度、服务有温度、创新有空间”的行业生态,让私募基金在规范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主持人:结合本次解读,最后请您对《54号文》落地之后,国内私募基金行业尤其是国资私募的整体发展趋势做一个总结预判。

  张忻良:综合政策导向、市场环境、行业现状来看,我对行业未来发展保持乐观,整体判断为短期承压阵痛,长期向好提质,行业迎来结构性分化与高质量发展。

  短期之内,全行业都需要适应新规要求,存量违规业务整改、内部制度重建、系统升级都会带来一定运营压力,部分小型、弱势机构会被市场淘汰,行业进入深度出清阶段。但从长期来看,本轮监管改革是行业行稳致远的重要转折点。

  对于国资私募基金而言,《54号文》推动其完成自我革新,彻底告别粗放运作模式,回归服务国家战略、赋能实体经济的本源。未来国资基金将更加注重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运作,国有资本的引导作用、杠杆作用将充分释放。

  对于民营私募基金管理人而言,行业洗牌过后,合规、专业、有产业能力的机构将脱颖而出,与国资资本开展深度协同,形成国资、民资优势互补、良性发展的格局。

  总而言之,《54号文》为中国私募基金行业划定了全新的发展蓝图。在规则引领下,全行业将摒弃浮躁心态,坚守合规底线、聚焦价值投资、勇于创新探索,让私募基金真正成为推动科技创新、助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金融力量。

  支持人:非常感谢张忻良老师带来的深度解读,让我们全面理解了《54号文》的核心内涵与行业机遇。

  张忻良:谢谢,也感谢各位读者。(张忻良:国金中心主任、国促会金融与投资工作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