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刘宇阳实习生王思奕)4月1日,厦门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厦门源石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源石信投资”)存在将私募基金厦门常青海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管理职责委托他人行使;未按照晋江融辰鼎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源石智行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约定,履行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义务;未按规定及时更新管理人有关信息的违规情形。
厦门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相关规定,决定对厦门源石信投资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指出,厦门源石信投资应切实进行整改,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严格规范私募基金管理运作,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厦门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