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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对海利祥私募基金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滚动资讯 | 2026-06-10 17:19:07

据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消息,深圳证监局近日对深圳市海利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该公司在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具体违规情形包括:一是委托非公司从业人员行使部分私募基金产品投资管理职责,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二是部分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与私募基金产品风险评级不匹配;三是未妥善留存部分私募基金产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材料。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依据办法,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如对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2026年6月8日,深圳证监局正式作出上述决定。

原文: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海利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来源:证监会深圳监管局)